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总则
本公司致力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倡导理性投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充分有效的信息沟通,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同时培育成熟的投资理念,增强投资者风险意识,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略管理行为。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三、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
投资者见面会。
业绩说明会。
路演活动。
参观访问。
网络平台。
邮寄资料。
电话咨询。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业务负责人。
公司的董事监事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六、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毕节华新视界网络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披露
一、投资概览
• 投资方名称:**敏(个人)
• 被投资方名称:毕节华新视界网络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 投资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40%
二、投资细节
投资事项:
**敏(个人)向毕节华新视界网络有限公司注资100万元人民币,用于毕节华新视界网络有限公司项目发展。
投资目的:
旨在支持毕节华新视界网络有限公司业务扩展,预期通过此次投资获取长期投资回报。
出资比例:
**敏(个人)持有毕节华新视界网络有限公司40%的股权比例。
投资方式:
以现金方式进行注资,注资完成后毕节华新视界网络有限公司应进行相应的股权划分。
合作协议:
**敏(个人)与毕节华新视界网络有限公司已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协议中包含投资条款和条件。
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5年,自投资资金实际到位之日起计算。
投资权益:
**敏(个人)作为实际股东,享有毕节华新视界网络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权及其他股东权益。
风险分担:
双方就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了约定,具体分担比例和条件详见投资合作协议。
监管机构批准:
该投资事项已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其他约定:
双方就其他投资事项的具体约定,详见投资合作协议。
三、联系信息
公司联系人:冯**
联系电话:0857-8333114
电子邮箱:huangyongvip@126.com